通知公告

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关于做好2023年支持研究生赴境外培养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1-16 【字体:    

 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留学基金委”)的相关工作安排和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,研究所现启动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 

  一、选派原则 

  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请各实验室考虑学科方向发展、统筹协调,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、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,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、通晓国际规则,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。 

  二、选派计划 

  1.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-48个月(具体以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),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。 

  2.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及资助期限为6-24个月。 

  以上均不设推选人数限制。 

  具体内容、申请条件及工作流程见附件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.1,请务必仔细阅读) 

  三、进度安排 

  (一)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 

 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从2023310日开始,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,请各实验室审核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。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于320日之前提交到教育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rongyu@iet.cn 

 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从2023510日开始,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,请各实验室组织2名专家评审申请人材料,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(附件1.3,2名专家在同一张意见表上签字)2名评审专家必须包含实验室主任或团队负责人,根据评审结果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(附件1.2,只需要提供电子版)。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于519日之前提交到教育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rongyu@iet.cn 

  (二)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 

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均自2023310日开始,相关申报材料于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于320日之前提交到教育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rongyu@iet.cn 

  四、补充说明 

  为进一步培养在能源、环境、动力和航空领域具有国际视野、具备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的未来创新型领军人才,鼓励优秀在读研究生及研究所应届毕业生到境外一流院校、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联合培养,结合研究所实际,研究所于202年通过、2022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《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加强研究所赴境外培养的实施办法》(附件2),设立“研究生境外培养计划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境外培养项目”)支持实验室推荐优秀研究生赴境外培养。对符合条件的学生,获得公派留学资助的,“境外培养项目”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的50%额外资助其在境外培养;未获公派留学资格的,“境外培养项目”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(财科教〔20216号)资助其在境外培养;所在学校收取板凳费(Bench Fee)的,同时资助其板凳费(上限为3000美元)。同时对其导师给予相应的奖励。具体支持政策详见附件2 

    

  联系人:田老师 

  咨询电话:010-82543194  

  邮箱:tianrongyu@iet.cn 

    

  附件1.1: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 

  附件1.2: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 

  附件1.3:专家评审意见表 

  附件2:《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加强研究生赴境外培养的实施办法》(修订) 

    


    

 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教育处 

  2023年1月16日 

附件下载: